2010年7月20日 星期二

「即食」 14歲少女 喉擒金毛男入獄

曾與未成年少女性交判囚的男子,故技重施,將 14歲少女帶回家中看電視,然後上床,少女事後因曠課及情緒低落,向查問的老師盡吐真相,男子因而被判入獄 10個月,更遭未婚妻拋棄。

新加坡聯合新聞網報道, 25歲金毛被告 5年前初犯時,獲輕判入獄半年。

本案事發於 08年,被告與少女剛剛相識後,即帶少女回家翻雲覆雨,當時被告的祖母及家傭均在單位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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